财政部、国家卫健委: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
  发布时间:2020-01-26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 :
  记者25日从财政部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支持各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通知明确,一是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经费。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中央财政视情予以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尽快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切实做好防治经费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记者陈晨)

0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李婧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    信息报送
       
 
版权所有:开封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158号  邮编:475004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000008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1-23801079
豫ICP备14019204号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84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