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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3月2日起有序恢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1   字体大小  【

  2月29日,市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决定自3月2日起,对已获得复工复产审批通过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开通机动车检验监管专网,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为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满足群众车辆年检需求,确保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依法开展,及时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市交警支队决定有序恢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相关事宜。

 

  一、恢复时间

 

  2020年3月2日开始,对已获得复工复产审批通过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开通机动车检验监管专网,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二、恢复的业务范围。

 

  结合目前全省和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疫情防控期间,只能办理我市辖区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业务(只检验豫B号牌车辆),暂不受理外地市的车辆检验业务。

 

  三、业务办理途径。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扎堆聚集,各检测机构现只受理预约车辆检验,每日定量检验,车主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手机APP、微信、电话等预约(各检测机构预约电话附后)。对没有进行预约的车辆,不予受理。

 

  四、设置疫情防控“应急窗口”。

 

  各检测机构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对涉及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运输、复工复产等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捷办理车辆检验和检验合格标志发放。

 

  五、实行延时和不停休举措

 

  推行周六周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举措,同时,当天业务实行延时服务。

 

  温馨提示:

 

  办理检验业务实行“实名制”单人办理。到机动车检验机构的驾驶人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请各位车主务必按照预约时间赴检,并听从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安排,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记者 沈泓琳)

 

开封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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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日报 > 责任编辑:韩嵩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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