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开封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利用提案建言献策。截至2020年1月18日11时,共提交提案486件。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开封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认真审查,共立案443件,并案18件。不予立案25件,其中,转为社情民意信息13件,转为委员来信4件,撤案8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420件,占94.8%;集体提案23件,占5.2%。关于经济建设方面的37件,占8.4%;关于政治建设方面的6件,占1.4%;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137件,占30.9%;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243件,占54.8%;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20件,占4.5%。 总体看,本次会议收到的提案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选题精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建议具体,质量进一步提高。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做好黄河文化大文章,打赢脱贫攻坚战,“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议,发展高质量农业,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做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科学设计宋都皇城旅游度假区道路限行方案,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建设,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就医一卡通”改革,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等方面。这些提案着眼大局、关注民生,饱含了提案者的智慧,体现了广大提案者的政治站位、使命担当和履职水平,彰显了专门协商机构的价值作用。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将会同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预交办期间将进一步审查完善,持续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全过程进行诚信审查,同步开展重点提案遴选。 本次大会提案统计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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