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0-01-08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 :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回首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为保障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推动新时代开封更加出彩作出了积极贡献。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质量是立法的生命。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高质量完成重点立法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突出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开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保障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相适应,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发展。制定《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展《开封市古城保护条例》《开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开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调研,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
  
  高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完善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起草全过程的指导,推动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完善立法民主参与机制,充实调整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咨询专家由16人调整扩充为45人,优化了立法咨询专家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通过召开立法咨询会、座谈会、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努力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健全立法项目储备机制,建立了立法项目库,制定了立法项目库管理办法,保证了立法项目确定的科学性、有序性、主动性。
  
  高质量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地方立法必须遵循的法定原则和前提。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人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实务操作和理论培训,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审查,为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打下坚实基础,对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也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高质量推动地方立法理论研究
  
  由市人大立法工作部门牵头成立的开封市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于2019年年末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工作专业平台的建立,开封市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把“立良法、促善治”作为立法理论研究和地方立法的工作方向,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理论研究和地方立法工作的落脚点,旨在推动立法理论成果和工作成果的相互转化。地方立法队伍和人才的培养,将有力促进我市地方立法理论研究更加健康科学发展。(见习记者 张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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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日报  责任编辑:李婧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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