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交警支队今年第一次集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02-06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 :

  1月23日,市交警支队今年第一次集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共曝光醉驾典型案例5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2起,同时通报了2名被终身禁驾人员、100名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的情况。

 

  1月10日下午,兰考县曲某酒后驾车行至兰考县南彰镇肖桥村时,被兰考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60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69毫克/100毫升,属醉驾。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10日晚,祥符区赵某酒后驾车行至通许县民生路与水沃前街交叉口时,被通许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93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05.4毫克/100毫升,属醉驾。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12日下午,祥符区张某酒后驾车行至祥符区罗王乡老九庄村附近,被祥符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19.4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80.5毫克/100毫升,属醉驾。经进一步调查,张某曾在2015年7月因醉驾被交警部门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此次属二次醉驾,交警部门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12日夜,通许县张某酒后驾车行至尉氏县铁路北街与尉蔡路交叉口附近,被尉氏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28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55.4毫克/100毫升,属醉驾。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14日下午,顺河回族区李某酒后驾车行至学院门交通岗时,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32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146.4毫克/100毫升,属醉驾。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4日凌晨,祥符区闫某酒后驾车行至内环南路橱具市场门前时,因饮酒过量,与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对闫某进行血醇检验,结果为172毫克/100毫升,属醉驾。交警部门认定闫某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月13日夜,杞县张某酒后驾车沿106国道行驶时,因饮酒过量,逆行撞上对向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轻型货车,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杞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对张某进行血醇检验,结果为223毫克/100毫升,属醉驾。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自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1月21日,全市有100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人因事故逃逸被终身禁驾。(记者 沈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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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日报  责任编辑:韩嵩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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