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封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完善审查范围。凡涉及政府采购、财政奖补、税费征缴等事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
严格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起草单位首审、法治机构责审、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严格执行例外规定,切实从源头上防止排除与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强化审查评估。认真落实“谁制定、谁评估、谁清理”,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全面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政策措施。2021年,共审查评估各类存量、增量政策措施268件,修改2件,废止1件。
狠抓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定期培训,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强化政策学习解读、典型案例分析、重点问题研讨,不断提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能力水平。
自觉接受监督。公开发布《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公告》,明确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