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统一定点医药机构标识标牌
  发布时间:2021-12-15   字体大小 【

近日,市医保局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规范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标识标牌,统一设计了定点医药机构标识标牌式样,要求全市217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707家定点零售药店于2021年12月底前制作完成并在显著位置悬挂。

定点医药机构是参保人员获得医保待遇的“服务站”,定点医药机构标识是医药机构提供医保和医药服务的“身份证”,本次全市统一定点医药机构标识标牌代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又上一个新的台阶,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医疗保障“两定”机构的认知度。

近两年来,我市在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出台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开展了按DRG、按病种、按日间手术、按床日、按中医日间病房等付费方式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探索了门诊慢特病用药和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即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又让老百姓获得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就医购药服务。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珍惜医保服务资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郭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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