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政府立法工作;负责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建议;负责市政府提请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组织、调研、论证、报批、起草、审查、修改、协调工作;承办市政府相关规章的解释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承办市政府规章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编纂市政府规章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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