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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