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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